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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三章 莫问万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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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地阔,且徜徉。

-----正文-----

清早下了阵雨,空气中尚弥漫着潮湿的微腥气味,惹得人生倦意,牢狱鸡鸣交班,过半个时辰就该等到饭车运来,老季是今天值当的人,负责给看押着的犯人送饭。他在南州举目无亲,妻子和小儿子早已命丧战乱之中,身世很是飘零,就在牢狱谋了个差事,混口饭吃。年近六十的瘦小老头,又孑然一身,牢狱里的小吏对他还算照顾。

饭车运来,给犯人的饭菜向来极为简陋粗糙,不过是些不干净的剩饭馒头,囫囵地拌作一碗,发着难有食欲的馊味。看管的小吏招呼他一声,便放他进去了。

地牢关的都是武功不凡的重犯,走道昏暗阴森,只在两壁点了火,烧出点光亮,各种作呕的味道混杂在一块,最浓重的还是血味,沉淀了数年酿出了辛臭的锈气,如掘开坟墓时的腐朽。他的影子在狱中穿行过,犯人的哀嚎、咒骂、乞怜与喃喃自语时常回响,老季面色如常,早已习惯,如丢给狗一样放下铁碗。

越往深处走,就是罪名越严重的死囚犯,多是凶神恶煞、视人命如草芥的恶徒。老季停下脚步,到了最后一个囚犯面前,这是牢狱之中最奇怪的人,而且罕见地是个女人。

而这个女人在数日后就要登上斩首台。

她听到脚步声,并不屑擡头看人,仍保持着静静垂首的姿态,乌发散落,遮掩了她大半张脸,只露出颊边长疤一角,闭着眼,不像坐牢,更像修道。老季透过昏光,辨别出她的形容:她身上的伤痕几乎骇人,从露出的皮肤窥见纵横交错、深刻青紫,十指甲片也已尽数不见,足以想象动用过怎样的酷刑,才使得囚服深红近黑。

察觉这人对自己良久沉默的注视,沈骊兰的眼皮动了动,睁开了眼,血丝蛛网一样密布眼球。她睁开眼却和闭着眼时的神态不一样,霎时透出锋利的力量,猛兽的危险。

往常沉默寡言、唯唯诺诺的老季却没有闪避这样刀光凌冽的眼神,他敛着袖子站在那里,神色平静,发出一声布满老态的叹息。

“小将军。”

这个称呼是一个很久没听过的称呼,一个归属于前世的称呼,兀然间被漫漫沧海中拾起的一粟,竟还有人抚摸出旧温,以至于让沈骊兰也一怔。她缓缓擡起头,细细地看着这张脸,但无论如何,她也想不起名字,于是沈骊兰保持了沉默。

“您大概是记不清了。”老季就这样掀起袍子,在她的牢门前坐下,“我是沈将军麾下千户长季沧云。”

沈骊兰这辈子最讨厌被管教,最讨厌按部就班,最讨厌居无定所。

她娘早逝,她是她爹沈辨独自拉扯大的。沈辨在边关守卫,身边没几个女人,一生驰骋沙场多威名赫赫,唯独养不懂女儿。沈骊兰不知道什幺是女工,不懂什幺叫风花雪月,五岁起她就跟着沈辨舞刀弄枪,七岁骑马摔断了两根肋骨,十二岁独身杀死一头成年的公狼。

她喜欢拉弓射箭时酣畅淋漓的蓄力之发,喜欢纵马狩猎时无拘无束的痛快之兴,更喜欢学她父亲沙场点兵,伏击外族之犯。她养鹰,做弓,横行做混世魔王。

军中将士唤她作小将军,彼时沈辨坐在大帐中,将士酒后较劲攀比,他自鸣得意:这叫虎父无犬女,也有我当年几分风采,来,跟你管叔过两手。

十三岁时,沈骊兰未谋面的姑母来边关看望,却被沈骊兰的秉性吓坏,她劝沈辨应找几个姑娘,教会她贤良淑德,否则太不像话,来日终究要婚嫁,择婿趁早,难不成一军之权,还能交给独女去掌?沈辨哈哈大笑,含糊掩过。

姑母陈书去京中,要带沈辨的女儿回去都城中生活,第二日沈骊兰在院中习练骑射,张弓一箭,恰好从姑母发顶飞过。啷当一声,姑母呆若木鸡地站着,发髻仍是华美端庄的一座高楼,簪上的一颗金珠却碎成两半,滚落地面,箭已钉穿数百步后的一片落叶。

日光烈照,沈骊兰坐在马上望来,目光兵临城下。

姑母逃一样收拾离去,再也没有来过。

“爹,你什幺时候带我去别的地方?”

“你想去哪?”

“去哪都比这里有意思多了。”年轻的沈骊兰已经驰骋过这块城池与草地太久,熟悉到百无聊赖,她策马曾登过边境最高的楼,看到遥远城池的一座金塔塔尖,如一颗闪烁的星。

沈辨却只是哼笑一声:“你这孩子还想着外头?别的地方可没有能让马尽情奔驰的草原,没有这样广阔无垠的天,全是阁楼瓦子,四方屋子,人心里闷久了,长草了,就会想出很多事。”

“季千户跟我说了!东州有好多桃花,酿成的酒像蜜一样甜;中州有浩瀚大漠,谁也找不到的楼兰古迹:北州最繁荣兴盛,连地砖都是用金子做的……”

“行啦行啦!”沈辨听得耳朵起茧子,摆手,“等以后出去了,你就会想着回来了。”

沈辨是一个忠诚的人。他没出身于那些世代承袭的家族,也很少被人注意才能,是皇帝这个伯乐,在千军之中选中了他这匹千里马,给了他出人头地的机会。一个善于打仗的人,并非一个善于政治的人,功名显赫必将压倒脊背,沈辨很清楚这件事,所以他宁愿守在环境艰苦的边境过十年如一日的生活,远离朝政的喧嚣。

他的忠诚让他在皇权下安全,可王朝更替之时,他却成了碍脚的顽石。

边境离都城太远太远,消息传到沈辨耳里时,一切已经晚了,旧帝死去,新帝的政权轰然压来,如巨大车辕,把不愿屈服的前朝之臣压得粉碎。沈辨愤怒悲痛,走投无路,可臣服是对旧主的背叛,他生性无法做一个不忠之臣,哪怕愚忠可笑。

他带着部下反叛了,引来了新帝的震怒,旧浪过矣,天下新历,他又如何抵抗新的狂潮。

新政权恩威并施,要连同整个天下重洗,新帝要掌控所有子民和臣子。

沈辨领兵能驱逐鞑靼三千里,还在雄气赳赳的壮年,那年却死于军中内乱。有人不愿追随他做谋逆之臣,为取得他的兵符,将他杀死在乱军之中。

他们与新帝派去的军队在狭路遇袭,双方很快激战了起来。混战中,副将临阵反叛,将长刀贯穿沈辨的身体。

白入红出,剧痛深入心脏,沈辨几乎感到一种悲哀的释然,身经百战,他看出了此战时机古怪,不过是选择相信,却被贪生的意志辜负。

他不想去看身边人的目光,仰天望去,一片白云苍狗,晴朗天光,飘动的红色染进眼睛,军旗什幺时候已经残破了一角呢?从第一次得到旧帝命令举旗时,他就珍惜爱护这一面旗帜,后来绣出更新、更大、更威风的,旧的他也妥善地藏放在暗阁中,每每过年回朝中述职时,他和旧帝都会重新展开它,谈论上面每一道痕迹。

新旗代表他的军功显赫,而当了叛军,却又重新挂上了旧旗。

沈辨摸索出身上的兵符,将这握了数年的宝物攥在掌心,声音缓慢而沙哑:“蠢货,你想要,跟我讨就好了。因为我所想要的,绝非是这块玉啊!”

兵符掷地,众目睽睽下粉碎,副将愕然,松开手里的刀,慌忙俯身去捡。冰凉的玉块攥在手心里,将功折罪的未来就在眼前,擡头时,沈辨正低头平静看着他,副将不禁呆住,直到发现原来沈辨的眼睛褪成死灰,已经凝成驻枪跪地的石像。

副将心里涌出一阵卑鄙的惶惶,颤抖伸手将沈辨的眼皮阖上。

主帅身亡,悲痛的呼声四起,残有一息的敌人趁沈骊兰心神动荡之际,猛地往她面上挥刀而去,血光飞溅,一张本该俊美的面容被刀锋划开,破出狰狞长痕。血滴落敌人的面颊,温热如泪,他的颈骨也被彻底砸裂。

隔着厮杀的乱流,无数激烈的声响变成安静的水,水底发出嗡嗡的嘶鸣。沈骊兰摇摇晃晃站起,捡起已经被血沾染斑驳的大弓,血模糊了视野,久战而发颤的手现在却用力地、稳定地握住了弓弦,她握着弓,就像父亲第一次教她射出无所披靡的箭。

一刹那,就击碎了背叛者的头颅。

前一夜,军队驻扎在山间,冷得呵气结霜,将士们都围坐依靠,沈辨则与沈骊兰秉烛在残破的空栈之中,为她擦干净那一把巨弓,雪光锃亮,箭射出去时,就像流星一样美。沈辨用一把小小刻刀,在弓身上面刻下了一只线条崎岖的小鹰。

沈骊兰抱怨:“真丑。”

“分明很威风。”沈辨抚摸着弓微笑,眼睛在烛火下熠熠,“我的骊兰就像这只漂亮的小鹰,可以飞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。”

可此刻她的掌心紧紧抵着它,只听到幼鹰在哭泣时的悲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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